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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统计局2022年第1督察组进驻滨州市开展统计督察

发布日期:2022-11-24 09:40 浏览次数: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推动统计改革发展重大决策部署落实落地,深化统计造假不收手不收敛问题专项纠治,更好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11月23日,省统计局2022年第1统计督察组进驻滨州市开展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专项督察,并与市委、市政府进行对接沟通。督察组组长、省统计局副局长周尊考传达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通报统计督察事宜,提出工作要求。滨州市委书记宋永祥主持会议并讲话,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张伟汇报滨州市统计工作开展情况。督察组成员,滨州市相关部门负责同志,博兴县委书记、邹平市常务副市长及县(市)统计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参加会议。

周尊考指出,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统计工作。习近平总书记就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作出一系列重要讲话指示批示,彰显了党中央防惩统计造假的鲜明态度和坚定决心。中央连续出台《意见》《办法》《规定》《监督意见》等重要文件,为深化统计改革、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提供了根本遵循。开展统计督察是深刻领悟“两个确立”决定性意义、做到“两个维护”的重大政治任务,是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推进依法统计依法治统的关键抓手,是推进统计现代化改革有效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的坚实保障。此次统计督察将聚焦统计法定职责履行、统计违纪违法现象治理、统计数据质量提升,突出重点、注重实效、发现问题、强化整改,进一步压实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制问责制,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准确、完整、及时,为全面建设新时代社会主义现代化强省提供有力统计保障。

宋永祥代表滨州市委、市政府对督察组一行表示欢迎,向省统计局长期以来对滨州市的关心支持表示感谢。他指出,第1统计督察组到我市开展督察工作,是对滨州统计工作的一次专家“把脉问诊”,是对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论述的政治体检,是对全市防范惩治统计造假、实现高质量发展的极大推动和促进。各级各部门要把支持保障统计督察作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具体实践,积极配合督察、主动接受监督,自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省委省政府安排部署和督察组工作要求上来,全力以赴做好配合保障。统计督察组对我们开展督察工作,既是监督、指导,更是教育、促进,一定会帮助我们更加全面、客观、准确地分析形势、把握重点、查找差距,有效助推我市各项工作的开展。市委、市政府和各级各部门一定要诚心诚意地接受督察监督,坚决落实统计督察要求,坚决服从统计督察安排,坚决抓好统计督察整改,将督察成果转化为提高统计治理能力和水平、加快推进统计现代化改革的实际成效。

张伟汇报了滨州市统计工作开展情况。他指出,滨州市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的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坚决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关于统计工作各项决策部署,认真执行《统计法》,坚持依法统计依法治统,高质量完成各项统计调查任务。市委市政府将把这次统计督察作为推进依法统计依法治统的重要契机,坚决扛起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的政治责任,常态化开展“双随机”执法检查和数据质量核查,全面提升基层业务水平,进一步建立健全长效机制,从严从实抓好督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全力推动统计工作提质增效,为全市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优质统计服务保障。

据悉,省统计局2022年第1统计督察组将对滨州市开展为期7天左右的统计督察。进驻期间设立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等违纪违法行为问题举报电话:0543-3281656;举报电子邮箱:sdtjdc@shandong.cn。受理举报期限:2022年11月23日—11月30日,受理时间为每天8:30—12:00、14:30—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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