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统计局、市属开发区统计服务中心,局(队)各科室:
为认真贯彻落实各项保密工作要求,树牢总体国家安全观,进一步提高全市统计系统保密意识和责任意识,不断提升保密工作制度化、科学化、规范化水平。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加强文件信息资料管理
严格执行《涉密文件信息资料保密管理规定》《国家秘密载体保密管理规定》,落实数据保密纪律教育与管理要求,涉密文件信息资料的收发应由专人负责,采用专用的收(发)文登记簿进行登记,密码柜保存管理。阅读人不得擅自留存、摘抄传阅的涉密文件、资料,确需要复印留存、摘抄相关内容的,经批准后,做好登记、编号等工作,复印件、摘抄记录视同原件或参照原件管理。
二、进一步加强网络安全保密管理
各单位办公电脑在使用中要建立健全网络安全保密管理制度,落实各项保密技术防护措施。对非涉密的办公网、局域网以及互联网,严禁处理、存储、传输涉密信息,确保“上网信息不涉密”。要严格信息发布保密审查,坚持先审查、后公开和“一事一审、全面审查”原则,坚决防止涉密和不宜公开信息在微信、公众号和互联网上发布。
三、进一步加强信息保密管理
严禁在互联网个人平台、微信、专业QQ群,空间、博客、邮箱、手机、网盘等平台上传、发布、传播涉及涉密数据、工作情况的内容信息。涉密计算机必须配备保密技术专用防护系统,涉密U盘、移动硬盘等移动储介不得在涉密网络与非涉密网络之间交叉使用。
四、强化责任追究
坚持“谁主管谁负责、谁分管谁负责、不负责就问责”的原则,从严从实开展责任追究,坚决维护保密法纪的严肃性。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立即行动,全面排查,对发现的问题,要坚决予以纠正,及时全面整改,消除失泄隐患,杜绝失泄密情况发生。
滨州市统计局办公室
2023年9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