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滨州市统计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按照市委全面从严治党部署要求,坚定不移履行主体责任,以实际行动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
一、坚持政治统领,持续提升政治能力本领。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 充分发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示范带动作用,及时跟进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最新重要讲话精神、视察山东重要讲话精神,持续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开展学习研讨44次,召开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会议,制定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要点、中心组理论学习安排意见,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严肃党内政治生活,认真落实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谈心谈话等制度,推动政治生态持续向好。严格落实民主集中制,坚持“三重一大”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
二、坚持以学铸魂,推动创新理论入脑入心。扎实开展党纪学习教育,坚持原原本本学纪、解读培训知纪、警示教育明纪、自学知戒守纪“四学联动”,强化以案说德、以案说纪、以案说法、以案说责,主要做法被《大众日报》客户端、《山东统计》等媒体采用。把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作为重大政治任务,通过线上、线下等形式实现各层级干部培训全覆盖,推动全会精神在统计部门落地见效。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清单》,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党员网络行为规定》,加强统计网络舆情管控。举办全市统计能力提升培训班,推荐选拔全省统计系统人才、全市第三届基层统计人才,荣获第三届全省统计系统职业技能竞赛调研报告类一等奖,机关党建取得丰硕成果。
三、坚持明责强责,推动监督质量稳步提升。巩固拓展主题教育成果,持续深化防惩统计造假专项整治任务,继续加大执法检查力度,开展突出问题专项排查治理,检查企业202家。强化与纪检监督、巡察监督、组织监督、审计监督贯通协同,打好长效监督组合拳。强化统计监督结果运用,将“数据造假”问题纳入县市区高质量发展综合绩效考核,将市直机关、事业单位“负责领域上报数据严重失实”纳入服务高质量发展绩效考核,实现统计监督成果与高质量发展考核成果共享共用。
四、坚持落地落细,不断强化正风肃纪。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重要指示精神,把《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若干规定》等纳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出台工作提醒,制定实施19条工作措施。清理撤销议事协调机构1个,严格规范市级工作专班、机构加挂牌子等工作。全年文件制发目标8件、完成6件、减幅25%。主动接受派驻纪检监察监督,深入开展廉政警示教育,深化新时代廉洁文化建设。
五、坚持促行促治,加强管党治党责任落实。党组不折不扣落实主体责任,每半年专题研究全面从严治党、意识形态工作,每年报告主体责任落实情况,每半年组织1次集中学习,每年召开1次述职述廉会议。主要负责同志严格履行“第一责任”,每年听取1次全面从严治党工作汇报,与其他班子成员、县级干部开展1次履职谈话、廉政谈话,参加指导1个党支部组织生活会,讲1次党课。班子成员坚决落实“一岗双责”,每年开展1次履职谈话、廉政谈话,参加指导1个党支部组织生活会,讲1次党课。机关党委(纪委)切实履行专责责任,机关党委发挥党员干部教育监督主体作用,机关纪委落实党内监督专责并向党组报告1次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