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委组织部、财政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统计局: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按照《滨州市基层统计人才培育工程实施办法》(滨统字﹝2019﹞34号)文件要求,加快培育一支高素质、专业化,服务统计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基层统计人才队伍,现就开展第三届滨州市基层统计人才培育工程选拔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名额分配
各县(市、区)统计局(统计服务中心)会同各县(市、区)委组织部、财政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负责本地人选的推荐工作。各县(市、区)按照不超过以下名额推荐申报:滨城区3名,沾化区2名,邹平市3名,惠民县3名,阳信县2名,无棣县2名,博兴县2名,滨州经济开发区1名,高新技术开发区1名,北海经济开发区1名。
二、选拔范围及条件
基层统计人才培育工程选拔的范围、条件按照《滨州市基层统计人才培育工程实施办法》有关规定执行,各县(市、区)执行时不得搞变通、打折扣。
三、选拔程序及有关要求
(一)推荐申报(2024年5月10日前)。市委组织部、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统计局联合下发通知。各县(市、区)统计局(统计服务中心)作为报送主体单位,层层发动、层层宣传、层层推荐,注重实绩实干,结合统计重点任务完成情况,通过个人申报、审核研究等环节,真正将政治素质好、工作能力强、群众认可度高的基层统计人才推荐上来。拟推荐对象由所在单位民主推荐、考察审核、集体研究决定,并在本单位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选拔条件、拟推荐对象的基本情况和主要事迹等,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
其他省、市级重点人才工程(附件1)入选者不得申报。申报人选需对以下情形作出承诺:(1)入选后在管理期内,不申报其他人才工程或类别;(2)未入选过上层次人才工程;(3)不在其他人才工程管理周期内;(4)不存在多头申报、重复申报等行为。
首届基层统计人才培育工程入选人员符合申报条件的可以参加推荐申报;县级基层统计人才培育工程入选人员符合申报条件的可以参加推荐申报,经选拔评审纳入省、市级基层统计人才培育工程管理的,由各县(市、区)按照管理权限进行动态调整,避免重复奖励。
(二)资格审查(5月25日前)。根据各县(市、区)报送人选情况,市统计局根据选拔条件和标准,对人选基本情况、资格条件、工作实绩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人员,组织有关专家进行综合评定,在充分讨论的基础上,提出入选基层统计人才培育工程建议人员名单。同时,做好与首届基层统计人才培育工程入选人员管理期满考核工作的衔接,根据《办法》有关规定,对首届管理期满考核“优秀”的入选人员,经用人单位和本人同意,且符合基层统计人才培育工程选拔条件的,可直接纳入管理期支持。
(三)确定人选(6月10日前)。根据专家建议人选情况,市统计局会同市委组织部、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确定候选人员名单并委托各县(市、区)统计机构对候选人员进行考察,考察无异议的,在滨州市统计局门户网站或滨州人才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发文公布名单,并颁发证书,正式纳入管理周期管理。人选在管理周期内,不得申报其他人才工程或类别。
四、组织领导
市统计局会同市委组织部、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实施基层统计人才培育工程,具体工作由市统计局承担。
(一)高度重视。实施基层统计人才培育工程,是加强统计基层基础建设、提高源头数据质量、提升统计工作质效的重要举措,各单位务必高度重视,根据入选条件,认真组织开展推荐工作,确保将符合条件人选推荐上来。
(二)精心组织。基层统计人才培育工程选拔采取组织推荐方式进行。坚持公平、公开、竞争、择优原则。坚持宁缺毋滥,各单位务必严格把握标准,没有合适人选可不推荐,确保人选经得起检验。
(三)严明纪律。各单位要严守纪律红线,坚决按照选拔资格条件推荐人选,对人选提供的证明材料进行认真细致核查。市统计局对参加选拔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全过程,对不符合条件要求、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立即取消资格,并对推荐单位通报批评。
五、申报材料及时间要求
(一)申报材料。申报材料主要包括:
1.推荐工作报告(内容包括推荐工作组织情况、申报材料核验情况、推荐意见、公示情况,主要负责同志审签并加盖推荐单位公章,报Word电子版和纸质版)。
2.滨州市基层统计人才培育工程入选人员审批表(附件2,报 Word 电子版和纸质版一式3份);申报人员先进事迹材料限1500 字左右(加盖所在单位公章,报PDF扫描版、Word电子版和纸质版一式3份)。
3.滨州市基层统计人才培育工程推荐人选汇总表(附件3,电子版和纸质版)。
4.工作实绩及有关获奖情况证明材料(PDF扫描版和纸质版,不需要报送原件)。
(二)报送时间及地址。相关材料请于5月10日前报市统计局机关党委。
联系人:张慧娟3161712 李笑笑3162165
邮箱: 34728630792@qq.com。
材料报送地址:滨州市黄河八路355号滨州市统计局531室,邮编 256603。
附件2滨州市基层统计人才培育工程入选人员.doc
附件3滨州市基层统计人才培育工程推荐人选.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