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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我市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94197元

发布日期:2024-07-15 15:30 浏览次数:

近期经省统计局反馈,2023年我市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为94197元,比上年增加了3733元,增长4.1%。其中,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为95722元,比上年增加了3524元,增长3.8%。


调查方法:根据国家统计局制定的《企业一套表统计调查制度》和《劳动工资统计调查制度》,对一套表法人单位采用全面调查的方法,对非一套表法人单位采用抽样调查的方法。

统计范围:城镇地区非私营法人单位和统计上认定的视同法人单位的产业活动单位。具体包括国有单位、城镇集体单位、联营、股份制、外商投资、港澳台商投资等单位。

劳动工资统计主要统计法人单位的就业人员,而个体就业人员、自由职业者等非单位就业人员不在统计范围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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