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持续推进市统计局学法用法工作深入开展,促进领导干部学法制度化、常态化、规范化,加快统计行政干部知识更新,优化知识结构,增强法治意识,不断提高依法行政能力,根据《关于进一步完善全市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守(普)法、考法、述法工作的意见》(滨法委发〔2020〕2号)要求,结合我局工作职能,制定本计划。
一、重点学习内容
(一)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自觉用习近平法治思想锻造过硬统计队伍,引导广大统计干部投身统计现代化改革伟大实践。利用党组会议、党课学习等时机,宣传解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借助统计信息网络,运用各类融媒体手段和平台,推动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入脑入心。
(二)深入学习宣传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开展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学习教育。持续开展宪法宣传教育活动,阐释好新时代依宪治国、依宪执政的内涵和意义,深刻理解《统计法》蕴含的宪法精神,加强国家工作人员宪法宣誓组织工作规定的学习和落实;全面学习宣传《民法典》,将民法典作为依法统计依法治统的重要标尺,不断提高运用民法典维护人民权益、推进统计发展的能力;加强对行政处罚法等常用行政法律法规的学习理解,树牢“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的依法行政理念;认真开展国家安全、数据安全、优化营商环境等相关领域的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增强国家安全意识、保密意识,提高风险防控能力。
(三)深入学习宣传党内法规制度。认真学习党章,以党章为根本遵循,尊崇党章、遵守党章、贯彻党章、维护党章;加强新修订《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学习教育,充分理解《条例》新修订颁布执行的重要意义,结合工作实际,深刻把握《条例》统计造假处分的深刻内涵,强化专题学习,迅速掀起学习贯彻《条例》的热潮;推进统计系统各级领导明确责任、强化担当,认真学习贯彻《关于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的意见》《统计违纪违法责任人处分处理建议办法》《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督察工作规定》《关于更加有效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办法》《规定》《监督意见》)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等中央文件精神,夯实防惩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
(四)深入学习统计法律法规。坚持《统计法》《统计法实施条例》学习宣传常态化,准确掌握统计法律法规的基本内容、核心要义和实践要求,增强对统计法的敬畏意识,坚守统计机构和统计人员法律底线、纪律红线和职业道德界线,依法履行法定职责职权,厚植统计法治精神;结合重大国情国力调查,认真组织学习《全国经济普查条例》《全国人口普查条例》《全国农业普查条例》,把依法普查贯穿到重大国情国力调查全过程,确保普查调查结果经得起历史和人民的检验;认真组织学习《部门统计调查项目管理办法》《统计执法监督检查办法》《涉外调查管理办法》等统计部门规章,推动统计规章制度和国家统计政令的有效执行。
二、学习形式
主要采取集中学习与个人自学相结合的方式。
(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把对法律知识的学习,特别是对《宪法》《民法典》《统计法》《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统计法实施条例》《意见》《办法》《规定》《监督意见》的学习纳入党组中心组学习的重要内容,全年集中学法原则上每季度一次,总共不少于4次,学习时间不少于8个小时。
(二)领导干部法治专题培训班。结合国家统计局时代统计大讲堂和山东统计大讲堂,深入学习统计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
(三)全局工作会议集体学习。全面阐述依法行政工作形势,提升依法统计依法治统意识。
(四)个人自学。结合自身工作性质和特点,确定学习内容,主动接受各种形式的辅导,撰写学习笔记,做到持之以恒,努力提高学习效果。
三、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认真落实。全局干部职工要进一步提高学法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增强尊法学法用法的自觉性,树立带头学法、普法的责任意识,积极把年度学法计划落到实处。局机关领导及科室负责人是落实学法制度的第一责任人,要进一步增强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严格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权力、履行职责,在法治轨道上推动各项工作有序开展。
(二)严密组织,保证实效。坚持落实领导干部学法制度,党组理论中心组学法制度,做到学法的时间、内容、人员、效果“四落实”。防止学法用法工作流于形式,适时开展对领导干部学法情况进行检查,要注重日常学法工作的检查督促,调动领导干部学法用法的主动性和自觉性。集体学法的同时,要加强自学,并联系工作实际,增强学法用法实效。
(三)创新方法,学以致用。充分利用部门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媒体,加大法律知识尤其是统计领域及新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帮助领导干部利用业余时间灵活多样地学法,坚持把法律法规的学习与解决实际问题相结合,真正做到依法行政、文明执法,切实提高行政效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