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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滨州市统计局机关委员会关于开展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和党员思想政治状况自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07-04 15:08 浏览次数:

中共滨州市统计局机关委员会

关于开展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和党员思想政治状况自查工作的通知

各班子成员、县级干部、各党支部:

根据年度工作计划安排,为扎实做好意识形态工作,及时了解掌握党员干部的思想政治状态,经研究决定,组织开展2024年度上半年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和党员思想政治状况自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自查时间

2024年6月24日—6月30日。

二、参加人员

全体党员干部。

三、重点内容

(一)意识形态工作方面: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意识形态、宣传思想、新闻舆论等讲话精神,开展政治机关意识教育和意识形态教育,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改进工作作风,增强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等情况;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山东重要指示要求和对统计工作的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情况;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严守意识形态阵地,开展风险隐患排查,规范党员干部文明上网,切实维护网络意识形态安全等情况。

(二)思想政治状况方面: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开展政治机关意识教育、加强理想信念教育、社会主义法治教育等情况;严格党员教育管理,积极通过谈心谈话、座谈交流等方式,了解党员干部对国际国内政治经济形势和党的方针政策的把握,了解党员干部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深入了解年轻干部职业认知、心理状况等情况,准确掌握党员干部政治思想状况。

四、工作要求

各班子成员、县级干部、各党支部要认真学习关于加强意识形态和思想政治工作相关文件精神,扎实开展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和党员思想政治状况自查,及时总结2024年上半年意识形态和党员思想政治状况情况,形成专题报告,报告要实事求是,客观、真实、准确,既要有自查情况的综合研判,又要有对存在问题的深入分析,还要有今后的努力方向和工作措施,自查报告请于7月8日前报机关党委。

联系人:牛婧  联系电话:3162165

滨州市统计局机关党委      

2024年7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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