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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中秋、国庆期间廉洁过节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09-13 17:04 浏览次数:

各党支部(总支):

2024年中秋、国庆将至,“节点”就是“考点”,为深入贯彻中纪委、省纪委、市纪委关于进一步严明纪律规矩的部署要求,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定不移纠“四风”、树新风,全力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现将“双节”期间有关纪律要求通知如下。

一、提高思想认识,压紧压实责任。大家要时刻紧绷党风廉政这根弦,坚持挺纪在前,严守纪律规矩,做到防微杜渐、警钟长鸣。领导干部要坚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严管所辖,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切实担负起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全体党员干部职工要遵规守纪、严于律己,自觉抵制各种歪风邪气,共同营造风清气正、平安和谐的节日氛围。

二、强化纪律意识,严格执行规定。要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严禁用公车、公款、公物组织游玩、宴请、探亲访友等活动,严禁借过节之机收受与行使职权有关系的单位、个人的款物。要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要廉洁过节、文明过节,管好家人及亲属,严禁酒驾、醉驾行为。

三、做好节日值班,确保安全过节。严格遵守值班带班及24小时值班制度,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尽职尽责,做好值班期间紧急文件处理及信息上报等工作,严禁擅离职守,切实保障安全过节。




滨州市统计局机关党委

滨州市统计局机关纪委 

2024年9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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