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
> 政务新闻 > 通知公告

滨州市统计局2024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报告

发布日期:2025-03-04 14:14 浏览次数:

2024年,市统计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坚决落实中央、省、市决策部署,主要负责人对法治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要任务亲自督办,切实履行统计法治监督职能,推进依法统计依法治统走深走实。

一、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有关情况

(一)强化领导责任,为法治建设提供组织保障。一是确保责任到位。定期听取法治工作汇报,及时研究解决有关法治建设重大问题,将法治建设列入年度工作计划,与重点任务同部署、同推进;二是确保经费落实到位。将法治经费列入年初财政预算,确保普法和法治建设经费落实到位;三是确保职能发挥到位。以制度建设为突破口,完善各项工作制度,促进职能作用发挥。

(二)推进依法执政,狠抓统计法治建设重点环节。依法执政是“法治建设”的核心内容,是法治建设的关键和着力点。一是坚持民主集中制,健全决策机制。始终坚持民主集中制,不凭主观臆断,严格按照决策程序办事,力求决策科学正确。凡重大事项,都在充分调查研究、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通过集体研究讨论决定。二是坚持党务公开,扩大党内民主。充分发挥党内民主,扩大党员和群众的参与权、知情权和监督权,强化党内监督,提高执政能力。三是强化廉政建设,推进依法执政。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建立健全促廉保廉机制,加大廉政宣传。

(三)强化责任落实,全面推进依法统计依法治统。通过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个人自学等方式,率先垂范,带头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中央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大决策部署和省、市关于全面依法治省和全面依法治市工作要求,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切实增强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法治建设重大决策部署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不断提升工作能力和水平。
    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认真贯彻中央决策部署,专项治理行动取得显著成效。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统计造假专项治理行动,市委常委会、市政府常务会议专题研究,书记、市长分别做出批示,要求从严从快开展专项治理,牢牢守住统计数据质量生命线。今年4月份,宋永祥书记在省委主要领导对省统计局专项治理报告的要求上作出批示“请穆杰同志牵头,市统计局会同各县市区坚决抓好贯彻落实,确保不出任何问题。”市委将专项治理列为主题教育专项整治内容之一,常务副市长挂帅成立工作专班,统筹领导和推进专项治理工作。召开全市动员部署会议,研究制定实施方案,成立领导小组,梳理41条任务分工,从7个方面细化行动措施。召开3次推进会议,压实部门、县区、专业防惩统计造假主体责任。聚焦数据失真难点堵点,先后对各专业重点统计指标数据进行核查检查,累计核查企业3351家,立查立改问题164个。省统计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列入专项治理重要内容,整改期间,成立执法组对省督察组移交的违法企业线索开展执法检查,依法处罚处理14家。通过督察整改,推动部门、县区建立全覆盖常态化学习机制,健全完善贯通协调、“一票否决”等防治统计造假工作机制,持续引导干部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宏观统计数据质量进一步提升,督察整改监督效能得到有力彰显。

(二)持续加大执法检查力度,统计数据真实准确得到有效保障。2024年,全市共检查企业202家。开展统计执法检查突出问题专项排查治理,从执法监督主动性不强、能力水平不高等4大类16小类问题方面全面开展自查,坚持立行立改、对账销号,切实提升执法质效。实现县区督导检查全覆盖,通过听汇报、查资料、实地走访、定期调度等方式,掌握进展情况,强化跟踪问效,确保专项排查治理抓要害、出实招、见实效。梳理总结执法堵点,抓实执法能力建设等关键环节,聘请高级会计师为全市执法人员作财会知识授课,开展案卷评查、评优,强化案件警示,巩固专项排查成效。壮大执法队伍,做好执法证申领工作,3人通过国家统计执法证资格考试,通过率列全省第四。选派执法骨干12人次参加省级执法检查,执法能力水平持续提升。规范案卷标准,2份获评省优秀案卷,列全省第3位。

(三)打好长效监督组合拳,各类监督贯通协调合力初步形成。强化与纪检监督贯通协同,配合开展执法领域突出问题排查治理等重点事项监督,接受整改建议,落实整改要求。强化与巡察监督贯通协同,贯彻落实《关于建立市委巡察机构与市统计局协作机制的意见》,协助提供十届市委第七轮巡察15个单位有关情况。强化与组织监督贯通协同,把统计监督与党管干部结合起来,协助做好干部奖惩和任免工作,近年来,对300多名拟表彰对象和任用人、2000多名任前考察、换届选举代表、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进行资格审核。强化与审计监督贯通协同,出台《关于加强统计监督与审计监督贯通协调的办法》,明确在沟通会商、线索移送、信息共享等方面实现精准对接。强化统计监督结果运用,将“数据造假”问题纳入各县(市、区)高质量发展综合绩效考核,将市直机关、事业单位“负责领域上报数据严重失实”纳入服务高质量发展绩效考核,实现统计监督成果与各县(市、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考核成果共享共用。

(四)创新统计普法宣传形式,依法统计依法治统氛围日益浓厚。坚持抓好“关键少数”,把领导干部带头学法作为学习宣传关键,市政府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意见》《办法》《规定》《监督意见》重点内容。市县两级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党支部、全市统计法治人员专题学习新修改《统计法》、新修订《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今年三次赴市委党校作依法统计专题报告,解读相关法律条款,切实增强领导干部依法履职的责任意识和能力担当。坚持抓好“关键节点”,把社会公众知法守法作为学习宣传基础,以承办山东省第十五届“中国统计开放日”活动为契机,制作“《统计法》修改”主题展板,向与会领导及社会公众深入讲解《统计法》修订历程及主要内容,发放新《统计法》宣传单页,打造依法统计良好社会氛围。坚持抓好“关键群体”,把政府统计人员及调查对象执行统计法作为学习宣传重点,赴深圳举办全市统计能力提升培训班,分层次召开市直部门和全市统计法治会议,多次培训部门和县市区统计人员,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及《意见》《办法》《规定》《监督意见》重点内容,做好统计违纪违法案例警示教育。研讨学习新修改《统计法》,市发改、工信等有关部门已通过党组会等形式传达学习中央文件精神。加强协同推进,以数据质量核查为契机,联合人社、市场监管嵌入式开展调查对象普法宣传,联合县区开展送法进小区活动,发放普法资料2000余份,联合市人社局开展“送法入企”普法宣法活动,营造依法统计良好社会氛围。

三、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分析

回顾2024年法治建设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对照高标准、严要求,还存在执法力量相对薄弱,普法方式比较单一,基层统计人员专业能力仍需提升等问题。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明确多项统计改革任务,涉及统计标准、统计指标、制度方法、统计基层基础和国民经济核算等多个方面,新修改《统计法》也对改进统计调查方法、优化统计数据生产方式提出要求。新形势下,对统计人员专业能力、基层基础规范化建设、执法队伍建设提出更高要求。

四、下一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下阶段,将认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关于统计改革重大决策部署,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以提高统计数据质量为中心,有效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有力服务党中央各项决策部署落实落地。一是坚持分级分类,做好对新修改《统计法》学习宣传。精准分类普法对象,聚焦地方领导干部、统计工作人员、统计调查对象等重点对象,创新方式方法,提高宣传覆盖面和知晓度,营造依法统计良好氛围。二是坚持问题导向,加大统计执法检查力度。压紧压实责任,提高执法监督检查工作的精准性、规范性。强化与纪检监督、巡察监督、审计监督的贯通协同,提升监督合力。三是坚持示范引领,扎实推进统计基层基础提升行动。完成示范单位和诚信企业评选工作,组织开展统计基层基础现场观摩,推动各县区探索创新亮点和品牌,巩固拓展“1+2”规范化建设成果。


上一篇: 下一篇:
Produced By 大汉网络 大汉版通发布系统